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法規(guī)文件 > 市政府文件

      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確保2024年清明節(jié)期間森林防火安全的通告

      時間:2024-03-26 11:51:20 來源:本網 訪問量: -
      【字體:

        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確保2024年清明節(jié)期間

        森林防火安全的通告

      清府〔2024〕20號

        為有效防止森林火災的發(fā)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qū)域內森林資源分布狀況和森林火災發(fā)生規(guī)律,將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不少于三十米的范圍劃定為森林防火區(qū),并向社會公布。

        在森林防火區(qū)野外禁止下列行為:

        (一)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等;

        (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

        (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

        (五)燒黃蜂、熏蛇鼠、燒山狩獵;

        (六)煉山、燒雜、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甘蔗葉、稻草、果園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違反《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未引起森林火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引起森林火災的,對個人并處兩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清明節(jié)期間,進山祭祀、掃墓人員要自覺遵守禁止用火規(guī)定,自覺服從政府森林防火安全管理。一旦引發(fā)森林火災,在場人員要迅速從火尾處接近火線,緊貼著火線自下而上快速撲救。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森林火情,應立即撥打110或12119電話報警。

        特此通告。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相關附件: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亚洲va国产va欧美,亚洲精品无码观看,国语精品自产拍在线,欧美亚洲日韩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