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體藝廳函〔2019〕1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根據(jù)《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印發(fā)〈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通知》(教體藝〔2018〕3號)部署,經研究,擬組建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專家宣講團,面向全國持續(xù)深入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宣傳教育?,F(xiàn)就遴選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專家宣講團成員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選標準
1.擁護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德才兼?zhèn)?,在全國或當?shù)貎和嗌倌杲暦揽仡I域有較高聲譽和威望。
2.有面向廣大兒童青少年進行近視防控宣傳教育的豐富經驗和熱情,熱心于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宣傳教育工作。
3.具備醫(yī)學(眼科)專業(yè)背景或長期從事學校健康教育工作。
4.身體健康,有意愿、有精力和時間承擔和完成相關宣講任務。
二、遴選程序
1.省級推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jù)遴選標準推薦2—3名,可涵蓋教育系統(tǒng)、衛(wèi)生健康系統(tǒng)專家。
2.審核認定。根據(j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結果,我部組織專家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者予以認定和公布。
三、材料報送要求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正式推薦公文,同時填寫《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專家宣講團成員推薦表》(附件1)和推薦人選匯總表(附件2),于2019年3月11日前將紙質推薦材料1份報教育部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司,并將電子版推薦材料發(fā)至指定郵箱。
聯(lián)系人:劉芳麗、樊澤民,聯(lián)系電話:010-66096150、66096849,電子郵箱:fanzemin@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 教育部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司體育與衛(wèi)生教育處,郵編:100816。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