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民政局人民群眾信訪工作制度
一、信訪工作宗旨
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緩解、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為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務,為穩(wěn)定社會服務。
二、信訪工作職責
協(xié)調、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反映清遠市行政管轄范圍內民政職能范圍內的問題,為群眾排憂解難辦實事;積極發(fā)揮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觀察社情民意的窗口作用,及時向各級領導轉達群眾對黨和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向各級領導報送信訪信息,反映社情民意,群眾注意的“熱點”、“ 難點”及“苗頭性”問題為領導決策服務。向群眾宣傳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特別是《信訪條例》,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和疏導工作,引導群眾依法信訪。
三、信訪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信訪,依照法律、法規(guī)、黨和政府的規(guī)定,特別是《信訪條例》解決信訪問題。
(二)遵守“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三)來信來訪不能轉給被告本人。
(四)積極、妥善解決群眾的合理、合法要求。對無理要求不能滿足。要堅持原則,但要做好解釋疏導工作。
(五)對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要依條例處理。
民政局領導預約接待群眾和處理來信來訪制度
一、黨政領導要堅持親自接待群眾。來信來訪群眾遇到困難和麻煩找下屬各級都解決不了,要求見局領導,信訪接待人員如果認為也有必要,應與局領導聯(lián)系,并預約接待。局領導接待群眾時要作好記錄。
二、局黨政領導親自閱批群眾寫給自己的信達80%或以上,并且有登記或批示記載。
三、黨政領導要親自主持研究,解決信訪中涉及到的政策性強、影響大的疑難信訪問題,并要做記錄或紀要。
接待工作守則
一、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不斷提高理論水平;認真學習和模范地執(zhí)行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實事求是,堅持原則,不徇私情,秉公辦事,堅決抵制和反對不正之風。
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虛心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熱情接待來訪群眾,認真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做好記錄并耐心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對有不正確意見和過高要求的上訪人員,要善于做好教育、疏導工作。
三、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意見、要求和建議要積極向領導匯報,并主動與有關單位和部門取得聯(lián)系,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辦實事,減少越級上訪或重復上訪。
四、嚴守黨和國家機密,遵守紀律,不得向無關人員擴散群眾來信來訪中反映的情兄和問題,更不能把來信來訪轉到被告手里。
處理來電來信來訪工作制度
一、文明接待
堅持文明接待群眾。接待室清潔,整齊,并隨時備有開水。接待中做到四要:即接待群眾要熱情,群眾來要熱情讓座、倒水,做到問有答聲、走有送聲;聽取申訴要耐心;答復問題要明確;處理問題要認真。對群眾申訴的情況、調查情況、處理結果要作詳細記錄。接待人員要寫明接待處理日期,重要問題要及時處理,要盡量緩解矛盾,不得激化矛盾。
二、登記制度
收到來電、來信、接待來訪要及時登記、編號,要求字跡清楚、內容簡明扼要,幾個要素特別要登記清楚:(1)來信來訪時間;(2)來信來訪者姓名、住址或工作單位;(3)來信來訪反映的主要問題及他們的要求。
登記后,當日送局領導批閱,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兩辦分管信訪的領導,最后按照領導批示及時分類處理。
重大問題、突發(fā)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如領導不在,也要及時打電話向有關領導聯(lián)系,及時處理,要盡量緩解、化解社會矛盾,不得激化矛盾。
三、轉辦制度
對已登記好的來信、來訪,要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領導批示及時轉交有關單位辦理;做到不錯轉、不漏轉;如果信訪內容涉及到哪個單位一、二把手時,此信件不能轉到那個單位,而應按信訪內容轉到紀委、監(jiān)察局或有關部門。要做好保密工作,保護來信來訪者。
四、立案制度
對上級交辦,省、市領導批辦以及一些涉及到幾個部門的重要、疑難信訪案件,信訪接待人員要及時立案。在辦案中要認真調查,按政策秉公辦理,結案率達95%以上。結案要有調查報告并有結案報告。對來信來訪者的合理要求要盡量滿足;該通過其他渠道解決應給群眾指明方向;對群眾的不合理要求,無法解決的問題也要做好說服工作、息訴工作。集體上訪必須及時請各有關單位領導親自出面妥善解決。
五、催辦制度
已轉給各單位辦理的來信來訪,要求一般來信來訪20個工作日內結案回復。重要來信2個月回復,到時未結案的,也應向市局上報進展情況,對到時未報結案情況或進展情況的要及時催辦,否則全市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六、歸檔制度
搞好每年的來信來訪來電記錄、處理情況,信訪月報表、年報表、所發(fā)文件、信息及上級發(fā)來涉及到本辦公室的文件等的歸檔工作,歸檔要符合市檔案局要求。
復 信 制 度
為了密切黨、政府和群眾的關系,信訪接待人員要起好橋梁和窗口作用,要尊重群眾的民主權利,為群眾排憂解難辦實事;要做到對群眾來信來訪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著落。必須加強對我市群眾來信的復信工作,以減少重復上訪和越級上訪,特建立復信制度:
一、來信內容不詳?shù)模瑥托磐ㄖ獊硇湃?,預約時間,地點面談。
二、轉辦了的來信,通知來信者,信已轉到何處。
三、市信訪局辦理的信訪問題,經(jīng)調查處理后,回復來信人,同時轉報市有關部門并告知我們的查處意見。
四、對群眾的建議性來信要復信鼓勵和感謝。
五、反映的問題,政策明確規(guī)定不可能處理的,也要給群眾明確答復,解釋清楚,以免重復來信來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