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依法應當聽證而未組織聽證的,行政機關不得作出行政決策?!笔姓諘h已經(jīng)審議通過并印發(fā)《清遠市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guī)定》(下簡稱“規(guī)定”),要求各級政府部門在重大行政決策前組織聽證,行政機關應當將聽證報告作為行政決策的重要參考?! ?br data-filtered="filtered"/> 可以委托高校組織聽證
《規(guī)定》指出,聽證組織機關是作出重大行政決策的行政機關。重大行政決策機關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可以由行政決策建議提出機關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機關作為聽證組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由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作出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聯(lián)合組織聽證,或者由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指定其中一個行政機關組織聽證。行政機關也可以委托有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其他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組織聽證。
政府出臺重大行政決策時(含政府各部門牽頭擬定依法需要聽證的重大行政決策等),應依法按程序提早舉行聽證會,再提交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屬于特別重大的政府行政決策事項,在提交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后,還應提交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未經(jīng)組織聽證的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不得提交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其中,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當聽證的行政決策事項;編制重要規(guī)劃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決策事項;教育、醫(yī)療等社會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行政決策事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行政決策事項等,均屬于重大行政決策,應當組織聽證。
聽證參加人不得少于8人
根據(jù)《規(guī)定》,聽證組織機關應當在聽證會舉行30日前,在本級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或者本機關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聽證公告,內容包括聽證事項的目的、內容、依據(jù)、聽證時間、地點以及聽證參加人產(chǎn)生方式等。聽證會參加人員名單應當在舉行20日前確定,并對外公布。聽證會通知書和聽證事項內容、依據(jù)、理由以及有關背景材料,應在舉行10日前送達聽證參加人?!奥犠C參加人對材料提出不同意見的,聽證組織機關應當做好材料補充或者解釋工作?!?br data-filtered="filtered"/> 《規(guī)定》要求,聽證參加人從自愿報名參加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中產(chǎn)生,人數(shù)不得少于8人。聽證參加人可以收集公眾意見,獲得與聽證事項有關的材料,就聽證事項提出質詢,發(fā)表意見,并得到及時回應。聽證會一般以現(xiàn)場會議形式舉行,也可以通過視像、網(wǎng)絡等形式舉行。
聽證會應當制作聽證筆錄,由聽證組織機關如實記錄各方的主要觀點和理由。聽證筆錄由聽證主持人、聽證陳述人和聽證參加人簽名確認并存檔。聽證組織機關應當在聽證會結束后10日內,根據(jù)聽證筆錄制作聽證報告。行政機關應當將聽證報告作為行政決策的重要參考。
此外,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依法應當聽證而未聽證的,行政機關不得作出行政決策。政府法制機構應當把是否依法組織聽證,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內容。對依法應當聽證而未聽證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不得通過合法性審查。
來源:清遠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