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央關于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根據《廣東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和《清遠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現(xiàn)將本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我省縣級以上一級人民政府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由本級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h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一管轄以本級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本級人民政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下一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并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原則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復議案件,此前該部門已經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以及申請人已經向該部門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由該部門繼續(xù)辦理。
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作為本級人民政府的行政復議機構,以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的名義依法辦理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事項。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引導行政復議申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提出申請,或者自收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轉送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辦理,并告知行政復議申請人。
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強宣傳,使人民群眾廣泛知悉本通告,便于人民群眾找準行政復議機關,通過行政復議途徑依法化解行政爭議。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修改后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附件:1.清遠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
2.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粵府函〔2021〕99號)
清遠市民政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一
清遠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關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
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落實中央關于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根據《廣東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和《清遠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現(xiàn)將本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我省縣級以上一級人民政府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由本級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一管轄以本級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本級人民政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下一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并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作出行政復議決定??h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原則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復議案件,此前該部門已經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以及申請人已經向該部門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由該部門繼續(xù)辦理。
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作為本級人民政府的行政復議機構,以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的名義依法辦理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事項。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引導行政復議申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提出申請,或者自收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轉送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辦理,并告知行政復議申請人。
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強宣傳,使人民群眾廣泛知悉本通告,便于人民群眾找準行政復議機關,通過行政復議途徑依法化解行政爭議。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修改后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清遠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2021年6月1日
一、市、縣兩級行政復議機構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1.清遠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清遠市司法局)
地址:清遠市清城區(qū)小市連江路66號司法局辦公樓409室電話:0763-3379717
2.清遠市清城區(qū)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地址:清遠市清城區(qū)東城新區(qū)行政文化中心大樓538室
電話:0763-3933796
3.清遠市清新區(qū)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地址:清遠市清新區(qū)府前路3號清新區(qū)人民政府1號樓802室
電話:0763-5826804、5826805
4.佛岡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地址:佛岡縣石角鎮(zhèn)振興北路社會綜合服務中心409室
電話:0763-4282416
5.英德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地址:英德市英城金子山大道檔案樓四樓市司法局423室
電話:0763-2273122
6.陽山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地址:陽山縣行政中心四路陽山縣司法局三樓
電話:0763-7896233
7.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地址:連州市番禺路238號連州市司法局二樓
電話:0763-6616620
8.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地址:連南瑤族自治縣行政服務中心614室
電話:0763-8660001
9.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地址: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吉田鎮(zhèn)雙龍南路司法局辦公大樓二樓
電話:0763-8732016
二、改革后申請行政復議的流程圖
附件二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
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落實中央關于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現(xiàn)將本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我省縣級以上一級人民政府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由本級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h級以上人民政府統(tǒng)一管轄以本級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本級人民政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下一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并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作出行政復議決定??h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原則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復議案件,此前該部門已經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以及申請人已經向該部門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由該部門繼續(xù)辦理。
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作為本級人民政府的行政復議機構,以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的名義依法辦理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事項。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引導行政復議申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提出申請,或者自收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轉送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辦理,并告知行政復議申請人。
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強宣傳,使人民群眾廣泛知悉本通告,便于人民群眾找準行政復議機關,通過行政復議途徑依法化解行政爭議。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修改后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附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地址和咨詢電話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及各地級
以上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
地址和咨詢電話
1.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廣東省司法廳),地址:廣州市白云區(qū)政民路51號,電話:020-86359875。
2.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廣州市司法局),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電話:020-83555988。
3.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深圳市司法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景田路72號,電話:0755-83058991。
4.珠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珠海市司法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區(qū)康寧路28號,電話:0756-2255940。
5.汕頭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汕頭市司法局),地址:汕頭市龍湖區(qū)華山路16號,電話:0754-88179252。
6.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佛山市司法局),地址:佛山市禪城區(qū)汾江中路211號,電話:0757-83382285。
7.韶關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韶關市司法局),地址:韶關市湞江區(qū)環(huán)園東路3號,電話:0751-8469467。
8.河源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河源市司法局),地址:河源市源城區(qū)沿江東路5號,電話:0762-3820253。
9.梅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梅州市司法局),地址:梅州市梅江區(qū)梅江三路85號,電話:0753-2398329。
10.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惠州市司法局),地址:惠州市惠城區(qū)下埔大道22號,電話:0752-2167094。
11.汕尾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汕尾市司法局),地址:汕尾市城區(qū)騰飛路,電話:0660-3363984。
12.東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東莞市司法局),地址:東莞市東城西路189號,電話:0769-22831359。
13.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中山市司法局),地址:中山市東區(qū)博愛五路68號,電話:0760-88319707。
14.江門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江門市司法局),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建設路建業(yè)街1號,電話:0750-3273803。
15.陽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陽江市司法局),地址:陽江市江城區(qū)漠江路739號,電話:0662-3317427。
16.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湛江市司法局),地址:湛江市赤坎區(qū)體育南路95號,電話:0759-3770123。
17.茂名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茂名市司法局),地址:茂名市茂南區(qū)人民北路15號,電話:0668-3399781。
18.肇慶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肇慶市司法局),地址:肇慶市端州區(qū)景泰路1號,電話:0758-2239715。
19.清遠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清遠市司法局),地址:清遠市清城區(qū)連江路66號,電話:0763-3379717。
20.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潮州市司法局),地址:潮州市湘橋區(qū)新洋路新洋大廈A幢302,電話:0768-2350331。
21.揭陽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揭陽市司法局),地址:揭陽市榕城區(qū)臨江北路555號2號樓,電話:0663-8768708。
22.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云浮市司法局),地址:云浮市云城區(qū)河濱東路113號,電話:0766-8330028。
縣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地址及咨詢電話,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布。
來源:清遠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