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直有關單位、各有關院校: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21〕3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清遠市2021年度職稱評審及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1〕143號)和我局工作安排,現就2021年度藝術專業(yè)職稱評審和認定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時間及地點
(一)受理范圍
1.評審受理范圍
在我市專職從事有關藝術工作的人員。
2.認定受理范圍在我市專職從事有關藝術工作,所學專業(yè)與崗位工作對口或相近,未取得職稱,具備國家承認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大學專科、中專畢業(yè)等學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以及技工院校畢業(yè)生。
3.評審及認定受理專業(yè)
我局受理申報的專業(yè)類別包括:藝術表演、藝術創(chuàng)作、藝術管理、文學創(chuàng)作和藝術技術保障等5個專業(yè)類別。
(二)時間
受理申報的時間為2022年5月9日至5月27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根據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為避免人員扎堆聚集,合理安排報送,請各縣(單位)提前與我局預約報送時間。各縣(單位)提交申報材料人員不得超過2人,“粵康碼”需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最近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未經預約報送材料的,原則上不予接收。申報時間(2022年5月27日)截止后一律不接收任何申報材料。
(三)地點
申報評審(含委托)有關藝術專業(yè)中級和初級職稱,認定(含委托)有關藝術專業(yè)中級和初級職稱,材料統(tǒng)一送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人事科。地址:清遠市新城銀泉北路17號圖博大樓603室;聯系電話:0763-3368026。
二、申報評審條件及政策依據
(一)藝術專業(yè)的評審申報條件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廣東省廣播電視局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廣東省作家協(xié)會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深化藝術專業(yè)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guī)〔2022〕3號)執(zhí)行。
(二)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申報材料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三)繼續(xù)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申報評審時需提供2021年《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證書》。
(四)按照《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第二十條“申報人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有評審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精神,除具備博士學位人員、經考核認定獲得中級職稱人員和其他特殊人才外,申報人一般應當從初級職稱開始逐級申報。
(五)專業(yè)技術人員轉換工作崗位后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guī)定先取得現崗位同層級職稱。申報評審現崗位同層級職稱和現崗位高一層級職稱相關規(guī)定按照省現行職稱政策執(zhí)行。
三、申報認定條件及政策依據
(一)考核認定申報條件按照《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的計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工作能力(經歷)條件、業(yè)績成果條件、學術成果條件按照對應級別的評審條件執(zhí)行,并提交相應材料。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人應當遵守評審紀律,對照《2021年度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職稱申報指南》《2021年度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職稱初次考核認定指南》要求,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所在單位一次性提交完整、準確的申報材料,同步在《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tǒng)》(網址: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電子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021年度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職稱申報指南》《2021年度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職稱初次考核認定指南》及相關表格在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的“職稱評審”欄目或《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tǒng)》的文件下載,《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通過網上申報系統(tǒng)自動生成。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應依法履行審核職責,對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合規(guī)性、完整性審查。其中,對于申報考核認定的,還需進行考核評議。經審查合格和考核評議通過的人員,在單位內部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應將申報材料、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進行擺放,以方便查驗。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在相應表格上加具意見和公章,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逐級上報。
非公有制組織的專業(yè)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由所在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自由職業(yè)者申報職稱,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yè)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
(三)經審核合格的材料,原則上以各縣(市、區(qū))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為單位統(tǒng)一報送(市直單位、非文化和旅游系統(tǒng)單位由所在單位進行報送),報送時須附上《關于報送藝術專業(yè)職稱申報材料的報告(函)》(詳見附件4)。屬于委托評審(認定)的,委托地須按照規(guī)定辦理委托手續(xù),在相應表格上加具意見和公章,并負責審批發(fā)證事宜。
(四)評審(認定)結束后,通過人員名單在清遠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官網(網址:http://www.sourcecodebean.com/channel/swhgdlytyj/)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申報人所在單位應進行同步公示并在公示結束后及時報送公示結果。
(五)通過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確認后發(fā)放職稱證書。各縣(市、區(qū))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及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在證書發(fā)放后及時領取清退的申報材料。
五、有關要求
(一)申報人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對申報人提交材料負有檢查、核實責任,應認真細致地校對和審核申報人所提交的各類表格、資料,確保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規(guī)范性。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為進一步落實審核責任制,我局將按照一定比例對申報材料進行抽查。被抽查的地區(qū)或單位須提供關于申報者思想政治表現及業(yè)績、論文情況的相關材料和證明,并聯合所在單位紀檢部門審核確認。對查核中發(fā)現的違規(guī)違紀、弄虛作假或不如實報告負面情況等情形,申報者列入失信檔案,單位按照規(guī)定追究責任。
六、收費辦法
評審(認定)收費標準按照原省人事廳《轉發(fā)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職〔2007〕35號)執(zhí)行。
請各地、各單位盡快將本通知精神傳達下屬單位及相關人員,并按《通知》要求嚴格審核申報資料,按時報送。
附件:1.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21〕38號)
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清遠市2021年度職稱評審及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1〕143號)
4.關于報送藝術專業(yè)職稱申報材料的報告(函)(參考格式)
清遠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2年5月9日
抄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