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調查測算,現(xiàn)把清遠市區(qū)2020年7月份建設工程主要建筑材料綜合價予以發(fā)布,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綜合價適用于市區(qū)規(guī)劃區(qū)范圍及執(zhí)行《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jù)》計價的工程。
實行固定總價或固定單價合同的在建工程項目,由發(fā)承包雙方協(xié)商調整。實行可調價格合同的在建工程項目,發(fā)承包雙方應按形象進度進行調整。
二、取消、增加或調整部分主要建筑材料
經調查和征求多方意見,清遠市建設工程綜合服務站決定從2020年7月份起,取消螺紋鋼(HRB335)φ10以內、螺紋鋼(HRB335)Ф10以內(抗震)、螺紋鋼(HRB335)φ10~25、螺紋鋼(HRB335)φ10~25(抗震)、螺紋鋼(HRB335)φ25以外、螺紋鋼(HRB335)φ25以外(抗震)六種規(guī)格的鋼筯發(fā)布。取消袋裝水泥P.C32.5R、白水泥32.5二種規(guī)格的水泥發(fā)布,增加普通硅酸鹽P.O42.5(R)、硅酸鹽水泥P.II42.5(R)、機制砂三種主要材料發(fā)布。商品濕拌抹灰砂漿規(guī)格M51:4.5、M7.51:4、M101:3.5、M151:3、M201:2.5調整為商品濕拌抹灰砂漿規(guī)格M5、M7.5、M10、M15、M20;商品濕拌地面砂漿M151:3、M201:2.5、M251:2調整為商品濕拌地面砂漿M15、M20、M25;商品濕拌防水砂漿M15P6、M10P6調整為商品濕拌防水砂漿:P6 M10、M15;商品濕拌防水砂漿M15P8、M10P8調整為商品濕拌防水砂漿:P8 M10、M15;商品濕拌防水砂漿M15P10、M10P10調整為商品濕拌防水砂漿:P10 M10、M15。
三、材料價格問題
(一)發(fā)布適用于一般計稅方式的“稅前綜合價格”?!岸惽熬C合價格”為不包括進項稅額的材料原價、運雜費、運輸損耗費和采購保管費之和。
(二)稅后綜合價=稅前綜合價格×(1+稅率)。
(三)稅率詳見“各類材料適用稅率表”。
(四)發(fā)布的材料綜合價是市建設工程綜合服務站經過收集、調查、分析、整理完成的,僅供工程計價時參考。
各類材料適用稅率表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