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劉紹安因保管不善,將位于清郊區(qū)山塘鎮(zhèn)良種場村三隊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遺失,證號:清郊府集建字(1989)第050500230號,土地使用者:劉永文,土地面積:144平方米,四至:東至劉永秋住宅5.8米;南至魚壙1.9米;西至劉紹球住宅31.8米;北至劉永文住宅7.66米。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現(xiàn)聲明以本公告登網之日起該不動產權證書(《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劉紹安
申請人劉紹安因保管不善,將位于清郊區(qū)山塘鎮(zhèn)良種場村三隊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遺失,證號:清郊府集建字(1989)第050500230號,土地使用者:劉永文,土地面積:144平方米,四至:東至劉永秋住宅5.8米;南至魚壙1.9米;西至劉紹球住宅31.8米;北至劉永文住宅7.66米。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現(xiàn)聲明以本公告登網之日起該不動產權證書(《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劉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