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國土資發(fā)〔2017〕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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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突發(f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清遠市2017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實際,制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地質災害應急管理體制,形成“政府統籌協調、群眾廣泛參與、防范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基層管理工作機制。突發(f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按照《清遠市人民政府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清遠市突發(fā)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共同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搶險工作,做到領導到位、人員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資金到位,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 市國土資源局值班電話:3380387(地環(huán)科),3361856(地環(huán)站、汛期24小時);傳真電話:3380387,336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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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清遠市2017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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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