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國土資利用發(fā)〔2017〕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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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土資源部第21號令規(guī)定,以下1宗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已經批準,現(xiàn)予以公布。
序號 |
地號 |
宗地位置 |
面積 |
容積率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 |
公示時間 |
備注 |
1 |
441802005004GB00023 |
清遠市清城區(qū)洲心街道K5號區(qū) |
50234.51平方米 |
≤2.161 |
科教用地 |
50年 |
30天 |
? |
根據國土資源部21號令規(guī)定,在該地塊協(xié)議出讓計劃公示接受申請的時限內,同一地塊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協(xié)議方式出讓;同一地塊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將采取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
?如有意向的用地單位(個人)需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接受意向用地申請時限為2017年7月17日—2017年8月15日(公示時間30天)。申請地點:清遠市新城人民二路交通大廈307(土地利用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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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