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閑置發(fā)〔2014〕115號
閑置土地認定書
(清城區(qū)洲心街鳳凰村民委員會元亨村民小組)
清遠市清城區(qū)洲心街鳳凰村民委員會元亨村民小組:
清遠市國土資源局與你方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電子監(jiān)管號為4418002012A00313,宗地坐落在清遠市清城區(qū)橫荷街道辦事處百加居委會,面積為20333.31平方米,約定的動工日期為2013年5月12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過規(guī)定動工開發(fā)建設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fā)建設的情況,我局已向你方送達了《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文號清閑置發(fā)〔2014〕51號)。根據調查結果和《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的規(guī)定,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土地使用權人自身原因,應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置。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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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4年12月10日